聖保羅中央民事論壇第一商業和仲裁爭議法庭裁定,99Food投放的兩則廣告構成 非法比較廣告,對iFood構成不正當競爭 ,且超出比較廣告的法定範圍。法院判決禁止99Food投放任何攻擊iFood或以不正當手段使用數據進行比較的廣告,並命令該公司賠償iFood的精神損失和物質損失。
根據裁決,這些廣告沒有呈現客觀、可驗證的比較,也沒有基於等效參數的比較,並且以貶損的方式使用了與 iFood 品牌直接相關的參考資料和元素。.
這項裁決超越了公司之間的爭議,承認這些廣告活動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。合法的比較廣告必須允許消費者理解比較標準,並且至少能夠核實廣告商所宣稱的優勢。然而,99Food 的廣告活動並未讓大眾進行有效、客觀且可驗證的比較,這些廣告非但沒有提供訊息,反而誤導了消費者對市場現實的認知。.
該裁決也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該法規定禁止在消費者市場中存在任何濫用行為,包括不公平競爭。此外,該法還要求所有廣告都必須明確標明其性質,且廣告商必須提供支持其廣告訊息的真實、技術和科學數據——根據裁決,99Food公司並未履行這項義務。.
iFood重申其致力於基於真實可驗證資訊的公平、道德的競爭。公司認為,良性競爭有利於消費者、餐廳和外送員,而任何歪曲事實損害競爭對手利益的行為都違反了這項原則。法院的判決再次強調,巴西法律對不負責任的比較廣告的使用設定了明確的限制。.



